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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分配房产与债务?离婚后房屋归属和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2023-03-29 14:21:42 来源:法务网


【资料图】

男方婚后购买的房屋,房本写的夫妻二人名字,因购房款20万是男方向亲戚借款购买,有借条和取款记录,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平均分割房产,且不承担债务,这种情况下,法官会如何判?男方购房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婚姻律师易轶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案件情况来看,因购房所欠下的20万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需要共同承担。并且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也要一并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分割,既可以卖掉房子分割购房款,也可以由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另一方面,对于这20万的债务,是因购房所借,而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笔借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理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中,房子和债务需要一起分割,女方主张不承担债务是不合法的。如果女方不想要房子,只想要房屋折价款,法院会参考男方的意见,如果男方希望获得房子,则需要对女方折价补偿,可以按照房子的现存价值扣除20万的债务后,将剩余价值的一半分割给女方。这里分割的比例一般是一人一半,但也会存在特殊情况,具体分割比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男方也不要房子,则可以卖掉房子分割款项,同样需要先扣除16万的债务后分割剩余款项。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 1064 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 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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